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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河北一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调整!

    信息发布者:秋水长天12345
    2019-04-17 20:13:12   转载

    近日,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传来消息,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进一步放宽,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、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744元调整至2964元以下。



    今年以来,石家庄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深入开展“双问计活动”,坚持“问计于民,服务于民”。“4月15日起,石家庄市对住房保障家庭收入界定标准进行调整,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及复核将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,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。”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195元调整至2371元(含)以下;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、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,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744元调整至2964元(含)以下。



    该负责人提醒,石家庄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资格,需要由民政部门进行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。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持有人才绿卡(B卡)的申请人,不受收入标准限制。


    内容来源: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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